新《监管办法》规范全额保障可再生能源收购,要求电网企业统筹配套电网设施,力争同步投产,最大限度保障机组接入,并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1. 新《监管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 2.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 3. 电网企业应按规划要求统筹建设配套电网设施,力争实现同步投产。 4. 如接入工程无法按期投入运行,电网企业应最大限度保障可再生能源机组接入并网。 5. 新《监管办法》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1. 新《监管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 2.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 3. 电网企业应按规划要求统筹建设配套电网设施,力争实现同步投产。 4. 如接入工程无法按期投入运行,电网企业应最大限度保障可再生能源机组接入并网。 5. 新《监管办法》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1. 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2. 2023年我国工业增加值39.9万亿元,占GDP 31.7%。 3. 2023年钢铁行业3.9亿吨粗钢产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4. 石化化工、钢铁等行业乙烯等行业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已超 30%。
1. 前2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比增长8.7%,电动汽车出口增长15.8%。 2. 2023年,“新三样”(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出口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增长29.9%。 3. 多地晒出“新三样”出口强劲成绩单,如河北出口增长2.6倍、新疆增长110.2%。 4. “新三样”出口快速增长反映我国产业升级和制造实力增强。 5.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打造“中国制造”品牌将助力“新三样”进一步发展。 6. 培育“新三样”产品外贸竞争力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现。 7. 建议加快数字贸易创新、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来支持“新三样”扩大出口。
1.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于2024年4月1日施行。 2. 该办法适用于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包括风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3. 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负责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电量消纳和市场交易。
**1. 1-2 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6.4%** **2. 电子、电力行业增长领跑,计算机、通信等增长 26.8%** **3. 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 33.9%,新能源汽车项目表现活跃** **4. 商品零售总额增长 2.6%,节日消费推动金银珠宝、通讯器材等销售** **5. 居民消费价格平稳,同比上涨 0.3%,食品价格下降明显** **6.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 0.9%**
1. 阿克苏地区1至2月份新能源发电量达5.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6%。 2. 新能源最大发电电力达240.14万千瓦,占全网发电电力的59.21%。 3. 2024年阿克苏地区新能源电力电量实现双突破。
1. 中央企业是能源安全保障的国家队和主力军。 2. 构建以风电、太阳能为主的新能源产业体系。 3. 突破关键重大技术装备,研究战略性前沿技术。 4. 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微电网建设。 5. 深化国际能源合作,有序推进产业链合作,构建能源转型共赢新模式。
1. 原煤产量下降4.2%,进口增长22.9% 2. 原油产量增长2.9%,进口增长5.1% 3. 天然气产量增长5.9%,进口增长23.6% 4. 电力生产增长8.3%,火电增速加快,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增速放缓
1. 项目总投资约560亿元,计划建设56GW光伏产业链产能。 2. 项目预计2024-2025年投产,可提供约3万个就业岗位。 3.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通过七项措施保障项目安全可靠供电。
1. 中央企业在保障能源安全方面具有关键作用。 2. 优化能源结构,重点发展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 3. 促进能源科技创新,研发关键技术和设备。 4. 加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能力。 5. 扩大国际能源合作,推动新能源产业链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