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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装修建材 第13页

保交楼政策强调融资保障,稳定市场为主要目标。

1. 保交房项目侧重于已售但尚未交付的商品房项目。 2. 中央强调全力支持保交房项目融资和竣工交付。 3. 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去库存成为首要问题。 4. 房地产调控政策以“稳”为总基调,重点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保交楼为重中之重。 5. 中央提出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得到保障。 6. 放松限购和降低贷款利率等政策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合理住房需求和保障了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 7. 房地产调控政策并非放松或刺激市场,而是以稳定市场为目标。 8. 我国房地产调控工具储备丰富,调控能力得到提升。 9. 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变化,未来将推出更加精准有效的调控政策。

首付最低15%,公积金利率降0.25%,地方自主定房贷利率,预计各地利率再降0.3-0.4%。

1.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 2. 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3.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降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首套房贷款利率为2.35%,5年以上首套房贷款利率为2.85%。 4. 取消全国层面商业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由各地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 5. 预测各地房贷利率将再下降0.3-0.4个百分点。

2019-2023年改造老旧小区22万个,惠及1亿人,新增停车位325万个、电梯10.8万部、充电桩78.4万个、服务设施6.8万个。

1. 2019-2023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万个,惠及3800万户约1亿人。 2. 更新改造水电气热等管线管道近30万公里,加装电梯10.8万部。 3. 增设停车位325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10.4万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68万个。 4. 增加文化休闲场地2600多万平方米,社区服务设施6.8万个。 5. 推进基层党建,治理机制完善,物业服务覆盖率大幅提高。 6. 激活社区经济,创造就业岗位,老旧小区焕发“新活力”。

住建部等部门协力保交房,支持存量收购盘活闲置土地,金融机构落实尽职免责“应贷尽贷”。

1. 住建部将重点打好商品房保交房攻坚战,防范烂尾风险。 2. 央行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 3. 自然资源部将出台妥善处置闲置土地和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支持地方政府回收、收购闲置住宅用地。 4. 各部门将协同配合,推动商品房项目按时保质交付,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5. 房地产企业要制定“一项目一策”处置方案,积极筹集资金确保按时交付。 6. 金融机构要落实尽职免责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贷尽贷”。

首付比例、房贷利率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2.35%,可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央行设立3000亿再贷款支持收购。

1. 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下调至15%,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5%。 2. 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取消,预计更多城市下调房贷利率,一线和核心二线城市降息空间加大。 3.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和5年以上首套利率分别降至2.35%和2.85%。 4. 地方政府可收购存量商品房或土地,用作保障性住房或缓解房地产企业债务困境。 5. 央行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售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

住建部通过摸底、分类、司法、长效机制等措施开展保交房攻坚战,地方排查在建已售商品房项目,市场化处置部分项目,司法处置资不抵债项目,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出台《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通过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司法支持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保交房。 2. 地方政府需全面排查在建已售商品住房项目,建立项目台账,锁定难交付的项目。 3. 市场化处置符合条件的项目,资不抵债的项目进入司法处置程序。 4. 地方人民法院将及时受理需要司法处置的项目案件,提高司法处置效率。 5. 继续实行预售的项目将严格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防止新风险。 6. 国家、省、市三级已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保交房工作。

个人公积金及商业住房贷款利率大幅下调,首套商贷首付降至15%,取消贷款利率下限,以有力拉动楼市交易。

1. 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2. 首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调整为不低于 15%,二套商贷最低首付调整为不低于 25%。 3. 取消全国层面首套房和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4. 对于拉动市场交易具有非常明显的作用。 5. 内地发布的楼市新政,堪称史上最强救楼市政策。

建立“白名单”机制和协调机制,协调房地产项目融资,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1. 制定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白名单”机制,由项目公司自愿申报,经城市预审、甄别审查后纳入。 2. 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由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城建住房和金融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 3. 协调机制负责汇总项目情况,审核“白名单”项目,督促不符合条件项目整改,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