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民营经济占GDP比重高达70%。
2. 2023年,浙江民营企业上榜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数量连续25年全国首位,共108家。
3. 陈清莉建议鼓励民营企业全球化布局,加强与国际合作伙伴交流。
4. 民营企业贡献了全社会70%的技术创新成果。
5. 建议国家层面支持浙江民营企业进入国家战略部署,给予倾斜支持。
6. 提振民营企业信心,给予优秀民营企业家更多荣誉。
1. 中国已收录3.4亿国内、6.4亿全球社会实体,拥有近百项增值服务。
2. 人工智能相关企业344.4万家,新增98.2万家,广东、江苏、北京企业数量最多。
3. 机器人相关企业66.3万家,新增17.7万家,广东、江苏、山东分布最多。
4. “脑机接口”专利申请880余项,融资事件18起,广东、江苏、上海融资事件最多。
5. 数字经济相关企业224.7万家,新增71.1万家,广东、山东、北京数量最多。
6. 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109.3万家,新增34.5万家,广东、山东、江苏数量最多。
7. 光伏相关企业81.5万家,新增24.2万家;风电相关企业9.1万家,新增2.4万家。
1. 全国每4辆新能源汽车就有1辆是“广东造”。
2. 广东省某龙头企业通过不断攻坚,实现了MetaERP系统自主可控。
3. 江苏昆山光电产业园已形成高度完善的产业链条,产业链完整度高达97%。
4. 托起创新主体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关键。
5. 新锐企业与龙头企业开展深入合作,有望为行业带来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市场拓展等层面的提升。
6. 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的接力棒式转化模式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
7. 合作有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8. 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接近一半在中国,全球新能源汽车一半以上行驶在中国。
1. 我国有4个在建的特高压直流工程。
2. 陇东-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将于2025年建成投运,每年可向山东输电360亿千瓦时,其中180亿千瓦时以上为新能源电力。
3. 这些工程2025年将陆续投运,届时每年将新增减碳量9067万吨。
1. 到2030年,制造业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产业比重显著提高。
2. 到2035年,绿色发展成为新型工业化的普遍形态,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3. 聚焦新兴产业绿色发展,着力解决后顾之忧,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环保装备、航空航天等领域。
4.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提高绿色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占比。
5. 充分发挥数字技术赋能作用,提高资源效率、环境效益和管理效能。
1. 法国“电池谷”正建设中,中国企业参与备受关注。
2. 雷诺与敏实集团合资建厂,生产电池盒,两条生产线已启动生产。
3. 雷诺计划从2025年起每年在法国本土生产40万辆电动汽车。
4. 法国目标2027年电动汽车年产量100万辆、2030年200万辆、2035年100%电动化。
5. 中国企业在电池技术和电动汽车领域取得领先地位,法国业界期待对其先进技术获益。
6. 法国计划建立强大且重要的电池生态系统,与欧洲其他地区互补共存。
7. 上法兰西大区再工业化,电池谷带动经济和社会问题解决。
8. 40多家培训机构为电池生态系统培训未来员工,阿尔多瓦大学增设工程师学院培养电动化人才。
1. 2023年中国GDP超126万亿元,增速5.2%,质量更优;
2. 2023年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4.6%,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2.5%;
3. 2023年中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2万亿元,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1%;
4. 2023年中国能源供应保障总体平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历史性超过火电;
5. 2023年全国粮食产量保供,全国玉米、小麦和油菜整建制推进县数量增加。
1. 2030年绿色工厂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比重目标:超过40%
2. 绿色工厂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比重目标提升:旨在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
3. 推进制造业绿色化的措施:优化绿色低碳标杆培育体系、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高起点发展、培育制造业绿色融合新业态、提升制造业绿色发展基础能力
4.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优化重构的原料替代重点:绿氢、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再生资源、工业固废
5. 推动数字化和绿色化深度融合的方式:开发绿色低碳领域的专用软件、大数据模型、工业APP等
1. 2023年中国锂电池总产量超过940GWh,产值超过1.4万亿。
2. 动力型锂电池产量675GWh,装机量超过435GWh。
3. 正极、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产量均增长15%以上。
4. 碳酸锂、氢氧化锂均价分别为25.8万/吨和27.3万/吨。
5. 电芯、电池级锂盐价格降幅分别超过50%和70%。
1. 新增产业目录33条,聚焦文化旅游、新能源等领域。
2. 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 海南税务部门负责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