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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电池 第141页

2023年中国外资利用达1.1万亿元,高科技产业与制造业引资占比提升,新设外资企业大幅增加,但全球跨境投资下降18%。

1. 实际利用外资 1.1 万亿元人民币(历史第三高) 2. 高技术产业引资占比 37.4%,同比提升 1.3 个百分点 3. 制造业领域引资占比 27.9%,同比提升 1.6 个百分点 4. 2023 年世界跨境投资下降 18% 5. 中国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出现一定程度波动 6. 新设外资企业数量增长 39.7%

200 多家国际机构和企业参加的激光大会促进激光加工,签署投资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项目。

1. 大会吸引了来自全球 200 多家国际机构和企业参加。 2. 英国将大力推广激光加工,以成为制造业的常态。 3. 德国联邦中小企业联合会将帮助更多德国企业进入济南市场。 4. 济南邦德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了原装 12 万瓦激光切割机。 5. 大会期间签署了 10 个激光相关领域项目,总投资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 6. 济南激光装备出口联盟成立,成员企业超过 30 家。 7. 四个机构成立,为国内外激光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8. 大会设置了一系列平行活动,促进激光产业国际合作。

推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广先进设备、提升高效产品比重,促进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

1. 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 2. 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取得进展,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3. 《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推广能效先进水平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4. 推动设备更新改造和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提升先进产能、高效产品比重,从源头促进节能降碳。 5. 重视一般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挖掘跨行业跨领域节能降碳潜力。 6. 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淘汰落后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7. 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注重废旧设备产品回收循环利用,提升全链条资源利用效率。 8.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将设备产品更新与淘汰不达标设备产品有机结合。

奇富科技已为环保产业提供160.5亿贷款,协助发放新能源车贷259.6亿,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1. 截至2023年底,奇富科技已累计为21.6万家环保行业企业提供160.5亿元贷款支持。 2. 环境保护产业包括可再生能源、清洁技术、废物处理和节能减排等关键领域。 3. 奇富科技已累计协助金融机构发放新能源车贷259.6亿元,服务新能源车主17.5万人。

安徽汽车产业蓬勃发展,营业收入达1.16万亿元,汽车产量全国第二,新能源汽车产量全国第四;全年GDP增长5.8%,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快速增长。

1. 安徽汽车全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16万亿元,增长28.5%。 2. 安徽全年GDP为47050.6亿元,增长5.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76830元,增长5.7%。 3. 安徽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1.2%,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3.3%,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2.2%。 4. 安徽汽车产量达249.1万辆,居中国第2位,同比增长48.1%;新能源汽车产量达86.8万辆,居中国第4位,同比增长60.5%。

央企先立后破,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利用、新能源建设、油气勘探,打造新能源产业体系,提升清洁能源接纳能力,深化国际能源合作。

1. 中央企业作为能源安全的国家队,坚持先立后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 2. 央企加强煤炭利用、加快新能源建设、加大油气勘探力度,推动能源供应安全稳定。 3. 央企做强主业,构建新能源产业体系,以风电、太阳能为主体,氢能、储能协同发展。 4. 央企加大能源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装备,推进电网改造,提升清洁能源接纳能力。 5. 央企深化国际能源合作,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

一汽、长安、东风三大央企2024年新能源车销量目标超100万辆,计划提升市场占有率5.4%,加大研发投入和激励机制改革,东风集团三年研发投入超500亿元。

1. **2024年新能源车销量目标:**一汽集团50万辆,长安汽车75万辆,东风集团争取突破100万辆。 2. **三家央企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较2023年年底提升5.4个百分点,但与头部车企仍有差距。 3. **国资委专项考核重点:**技术、市场占有率、未来发展。 4. **研发投入加强:**注重下一代动力电池体系、智能驾驶系统等研发。 5. **激励机制改革:**支持职业经理人、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等市场化方式,支持员工持股。 6. **东风集团三年研发投入:**大于500亿元,2025年研发投入强度大于6%。 7. **长安汽车五年推出新能源车款数:**30款,计划2030年新能源整车产能达240万辆/年。

新《监管办法》规范全额保障可再生能源收购,要求电网企业统筹配套电网设施,力争同步投产,最大限度保障机组接入,并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1. 新《监管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 2.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 3. 电网企业应按规划要求统筹建设配套电网设施,力争实现同步投产。 4. 如接入工程无法按期投入运行,电网企业应最大限度保障可再生能源机组接入并网。 5. 新《监管办法》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