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力市场交易量达5.67万亿千瓦时,新增新型主体和容量交易。
1. 新型经营主体(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增进入电力市场。 2. 容量交易新增为电力市场交易类型。 3. 2023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为5.67万亿千瓦时,占比61.4%。
1. 新型经营主体(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增进入电力市场。 2. 容量交易新增为电力市场交易类型。 3. 2023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为5.67万亿千瓦时,占比61.4%。
1. 第十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将于5月31日至6月2日在湖南长沙举办。 2. 目前已有特斯拉、博世等一批企业高层报名参会,预计出席跨国公司全球副总裁级别以上企业近20家,中国区副总裁级别以上企业将突破50家。 3. 本届博览会首次举办中部投资促进推介会,并邀请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总干事和联合国贸发会议专家分享经验。 4. 本届博览会将举办6场产业链招商推介会,分工协作、联合招商,体现中部地区产业融合发展。 5. 本届博览会精心策划了一系列“小而精”的投资促进活动,将推动更多投资合作项目落地。 6. 本届博览会首次开展市场化招展运营,聚焦产业特色设置专题展示区,预计有800多家企业参展,其中境外参展商将超过180家。
1. 全社会设备存量资产净值接近40万亿元。 2. 工农业等重点领域设备投资更新需求和汽车、家电换代需求在6万亿元以上。 3. 我国工业机器人保有量占全世界的1/3。 4. 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设备装机量连续多年全球第一。 5. 家电保有量超过30亿台。 6. 汽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 7. 制造业绿色化转型支持力度加大。 8. 强化重大创新成果迭代应用。 9. 技术改造投资占整个制造业投资的40%至45%。
1. 天津港集疏运电动重卡投入115辆,预计全年减碳6600吨。 2. 京津冀公路货运充电网络建设已建18座400千伏安箱式变电站,年减碳7740吨。 3. 天津港首座光储充一体化换电站开工,预计每日满足约200辆电动重卡补能。
1. 《规则》印发背景: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解决电力市场建设中的不统一、地方保护、省间壁垒等问题。 2. 《规则》主要内容:修改规章名称,调整市场范围、运营机构、交易主体表述,完善交易方式,细化风险防控要求。 3. 《规则》施行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1. 浙江省1-4月用电量增长11.3% 2. 今年夏季浙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 3. 浙江新增装机372万千瓦 4. 浙江外购电量预计超2000亿千瓦时 5. 浙江开拓购电新来源,争取临时外来电力增加400万千瓦
1. “十四五”前三年,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 2. “十四五”期间全国能耗强度降低13.5%的约束性指标,任务艰巨。 3. 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效诊断,精准做减法。 4. 绍兴永通印花有限公司实施能效诊断,仅用电就节约了277万度,总体能源成本减少了646万元。 5. 湖北宜昌加快构建从回收、拆解、再生到利用的循环产业链。 6. 湖北已有77家绿色工厂入选国家绿色制造公示名单。 7. “十四五”以来,湖北单位GDP能耗强度累计下降9%。 8. 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累计促成交易1324项,交易额超31亿元。 9. 深圳龙岗区坪馨苑小区试点住宅小区低碳化改造新模式,引入光伏充电插口、智能垃圾分类系统等。 10. 深圳启动建设88个近零碳试点项目,预计建成后一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40万吨。
1.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金融机构和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2. 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3. 重视绩效评估,开展气候投融资绩效评价,推动评估纳入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内部碳定价机制。 4. 强化激励作用,稳步推进创新,注重时效,以创新思维催生新动能。 5. 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合作协同,完善政策体系,推动规划衔接,创造有利政策环境。 6.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聚焦主责主业,探索形成了多场景综合解决方案,截至2023年底绿色电力装机容量达2193万千瓦,全年处理固体废弃物2536万吨,处理污水30亿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助推绿色低碳发展。
1. 中美"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工作组"会议取得积极进展。 2. 中美在2030年将全球可再生能源产能增加两倍等问题上达成共识。 3. 中美计划今年晚些时候在巴库举办第二届"甲烷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峰会"。 4. 华盛顿计划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等产品征收高额关税。 5. 美国政府应确保两国气候合作不受华盛顿对华鹰派的破坏。
1. 拓宽绿色金融项目还款及担保方式,创新产品如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环境效益挂钩贷款、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 2. 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发展绿色保险费率调节机制。 3. 推动碳市场建设,完善碳核算、第三方评估认证等技术支持,助力银行参与碳资产抵质押融资。 4. 加大对节能降碳、生态环保领域的金融支持,合理支撑煤电等高碳行业低碳转型。 5. 发展转型金融,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衔接,服务高排放或难以减排领域的低碳转型。 6. 监管机构强调对资金需求的合理性把控,金融机构需提升对高碳企业转型路径风险评估与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