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多管齐下化解烂尾房和房地产债务风险,包括收购闲置土地帮助房企、收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解决库存。
1. 确保购房者合法权益,全力推进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 2. 地方政府可收购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帮助资金困难房企解困 3. 政府可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解决库存问题 4. 持续防范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1. 确保购房者合法权益,全力推进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 2. 地方政府可收购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帮助资金困难房企解困 3. 政府可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解决库存问题 4. 持续防范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1.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 2. 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3. 地方可根据调控要求,自主确定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1. 取消全国层面首套和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2. 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可自主确定是否设定贷款利率下限及水平。 3. 5月1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1. 坚持因城施策,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 2. 着力分类推进在建已售难交付商品房项目处置,全力支持应续建项目融资和竣工交付。 3. 相关地方政府酌情以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以帮助资金困难房企解困。 4. 商品房库存较多城市政府可以需定购,酌情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5. 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保交房各项工作。
1. 首套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15%; 2. 二套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5%; 3. 地方政府可因城施策,自主确定首套和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1. 取消全国层面的首套和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 2. 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可根据市场形势和政府要求自主制定是否设定利率下限。 3. 银行机构在利率下限范围内,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1. 1-4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30928亿元,同比下降9.8%。 2. 1-4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2925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0.2%。 3. 4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455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7%。 4. 1-4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34036亿元,同比下降24.9%。 5. 4月份,国房景气指数为92.02。
1. 各地优化楼市政策,控制供给、刺激需求。 2. 多地缩减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以平衡供需。 3. 优化房地产政策后,楼市成交量有所回升。 4. 未来可通过控制供给、加快去化,进一步优化政策。 5. 需解除限购政策,加快库存去化。
1. 中国上市房企收入中经营性业务增长快于开发业务,占比持续上升。 2. 经营性业务利润对上市房企贡献度不断增大,毛利占比从2018年的8.9%上升至2023年的26.5%。 3. 房企开发模式转向“以销定投”,以适应行业趋势。
1. 购房补贴:新购房价1%-2%,最高补贴10万元。 2. 优化销售政策:取消公证摇号,支持企业购置办公用房并给予补贴。 3. 支持“卖旧买新”:建立换购通道,降低经纪服务费率。 4. 推广房票安置:搭建房源超市,支持房票跨区域流通。 5. 改善型住房供给:完善公共配套、提高得房率、加强设计灵活性。 6. 保障性住房建设:2024年计划建设4000套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