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风险是根本任务,稳健发展金融业,完善风险监测体系。
1. 中国银行、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 2.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 3. 要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做好金融稳定工作。 4. 要加强从宏观视角对金融稳定总体形势的分析,健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完善系统性风险认定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和早期预警。
1. 中国银行、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 2.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 3. 要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做好金融稳定工作。 4. 要加强从宏观视角对金融稳定总体形势的分析,健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完善系统性风险认定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和早期预警。
1. 我国新能源车保有量高达2041万辆。 2. 新能源车出险率是燃油车的两倍。 3. 保险企业需完善产品定价和设计,加强金融科技应用,实现精准风险评估和精算定价。 4. 新能源车企应降低维修成本,提高车辆易维修性,推广标准化零部件。 5. 新能源车主应养成良好驾驶习惯,减少出险概率。
1. 中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金融风险总体收敛。 2. 银行、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和监管指标均处于合理区间。 3.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 4. 要加强从宏观视角对金融稳定总体形势的分析,健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 5. 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有更加坚实的基础和支撑。
1. 消博会连续四年风险保额累计达120亿元。 2. 海南自贸港建设中,中国太平在琼存量投资规模达54亿元。 3. 过去四年,太平财险为自贸港政府和各行业提供风险保障金额超过2800亿元。
1. 严格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调低财务造假触发退市门槛,新增严重造假、连续造假退市情形。 2. 增设资金占用、内控非标意见、控制权争夺等规范类退市情形。 3. 拓宽吸收合并等多元退市渠道,鼓励头部公司立足主业整合产业链。 4. 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打击“炒壳”行为。
1. 新“国九条”与相关配套规则形成“1+N”政策体系,强化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 2. 强监管措施包括严把发行上市、严格持续监管、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加强交易监管。 3. 防风险措施包括强化风险综合研判、整治私募基金风险、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评估政策影响。 4. 促高质量发展措施包括发展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金融,拓展境外上市渠道,加强法治建设。
1. 加强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严肃整治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2. 完善减持规则,严厉打击违规减持行为。 3. 限制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大股东减持,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 4. 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依法打击市值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1. 2023年寿险业普遍面临“增收不增利”困境,保费收入增长但盈利表现不佳。 2. 受低利率环境和投资收益下行影响,寿险公司陷入“利差损”危机。 3. 监管多次调降利率,以降低寿险公司负债成本,防范“利差损”风险。 4. 部分问题险企因内控混乱、资产挪用等问题导致巨大亏损,并引发投保人担忧。 5. 随着“利差损”困境持续,行业风险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市场退出机制尚不完善。 6. 投保人对保险“刚兑”性质可能打破感到担忧,但也存在认知偏差和信息缺失。 7. 未按时披露偿付能力数据的险企数量有所增加,引起监管关注。 8. 业内人士认为“打破刚兑”需谨慎对待,但长期趋势无法避免。 9. 保险公司需调整策略,加强资产负债匹配能力和产品创新。 10. 监管部门有必要实施竞争中立的政策,为中小险企转型提供空间。
1. 《办法》旨在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 《办法》包含6章37条内容,强调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的反欺诈工作体系建设。 3. 《办法》明确了保险机构的反欺诈职责,规范了组织架构、内部控制、风险识别、信息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升理赔质效,不得拖延或拒赔。 4. 《办法》注重反欺诈行业协作,明确了相关行业组织的分工职责,规范大数据反欺诈流程和参与主体职责。 5. 《办法》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地方政府等各方面的协同,建立行刑衔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合作机制。
1. 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太保寿险、新华保险、人保寿险在2023年保费收入分别为6413.80亿元、6019.34亿元、2528.17亿元、1659.03亿元、1006.4亿元。 2. 人保健康实现护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6.45亿元,同比增长236.9%。 3. 人保寿险个人业务事业群营销员8.9万人,同比下降8.8%;中国平安个人寿险代理人数34.7万人,同比减少22%;太保寿险月均保险营销员21万人,同比减少24.7%;太平人寿个人代理约23.5万人,同比下滑约40%。 4. 中国平安寿险及健康险业务新业务价值增长36.2%,主要得益于代理人人均新业务价值增长89.5%,代理人人均收入增长39.2%。 5. 太保寿险核心人力每月人均首年规模保费43503元,同比增长26.6%;新华保险每月人均综合产能6293.7元,同比提升94.4%。 6. 中国人寿银保渠道保费规模最大,为787.48亿元,同比增长24.18%;人保寿险银保渠道原保费收入490.64亿元,同比增长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