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市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申请条件,包括拥有深圳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近三年内未转让或分割过房产、缴纳社保满5年(符合人才引进条件者满3年)。管理办法的核心规定是,此类住房将实施严格的封闭式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
线索:该政策的实施,旨在建立并强化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市场的隔离机制。从投资角度看,这长期有利于稳定商品住房市场预期,减少保障房对商品房市场的潜在冲击。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需关注其在保障性住房领域的业务布局与政策适应性。同时,严格的封闭流转规定明确了此类资产的属性,相关金融产品的设计与估值需充分考虑其流动性限制。
正文:深圳市已正式发布《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计划自2026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办法规定了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满足的具体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深圳市户籍,且在本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同时,在申请受理之日前的三年内,申请人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也未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在社会保障缴纳方面,申请人需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对于具备深圳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可放宽至满3年。
此外,办法授权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区住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具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部分申请条件进行调整。任何调整后的具体项目申请条件,需经市住房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该项目的配售通告中予以明确公布。
该管理办法强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将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方式将此类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
发布时间:2026-01-23 20: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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