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近期修订发布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明确了补助和贴息资金应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并提出了建立健全资金支持范围评估调整机制的要求。同时,办法规定以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安排资金时,需分专项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工作方案。
线索:本次办法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资金的扶持边界,强调对“市场失灵”领域的补位。这预示着与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关键技术研发等非经营性或准经营性项目的相关领域,可能获得更稳定或规模更大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值得关注。另一方面,管理办法的细化与专项化要求,意味着资金申请和使用将更加规范、透明,目标导向更强。对于项目主体而言,符合国家战略和专项支持范围是获得资金的关键,同时也需适应更严格的流程管理和绩效评估要求。
正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管理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是中央财政投资性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管理办法》,该办法已於2025年12月26日经国家发改委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定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规定,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四种资金安排方式。其中,政府投资资金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主要投向非经营性项目;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则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酌情采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此次修订后发布的办法明确指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公共领域。与约十年前的管理办法相比,此次修订提出要建立健全补助贴息资金支持范围的评估调整机制。
办法同时要求,以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应当分专项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工作方案。这些专项办法或方案需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期限、资金支持范围、资金安排方式、工作程序及监督管理等核心内容,并应根据不同行业、地区及投资项目的性质,确定相应的投资补助与贴息标准,作为各专项管理的具体依据。所有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的制定,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及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社会公开。
发布时间:2026年1月9日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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