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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电厂迈向市场化 聚合分布式资源重塑电力格局

2026-01-10

摘要:虚拟电厂作为一种聚合分布式能源并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新模式已正式投入运营。2025年12月29日,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迎来了首批5家虚拟电厂,共聚合约33兆瓦分散资源进行交易。根据2025年3月发布的政策,目标到2027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2030年达到5000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有超过200家虚拟电厂聚合商。通过虚拟电厂平台交易,分布式光伏用户的收益预计可提升6%-7%。

线索

* 投资机会

1. 明确的政策驱动:国家级指导意见设定了清晰的量化目标与发展路径,为行业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政策预期与市场空间。

2. 市场机制落地:虚拟电厂已从试点进入真实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标志着商业模式闭环初步形成,创造了新的收益来源。

3. 参与主体多元化:市场吸引了传统发电集团、民营企业及地方政府等多方力量参与,生态活跃,有利于技术创新与模式探索。

4. 资源潜力巨大:模式成功激活了海量闲置的分布式光伏、储能、可调节负荷等“碎片化”资源,提升了整体电力系统的灵活性与经济性。

* 潜在风险

1. 技术与运营挑战:实现对海量分散资源的精准“可观、可测、可控、可调”,依赖于复杂的技术系统与运营能力,存在技术成熟度与可靠性的挑战。

2. 市场与价格风险: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需面对电价波动风险,收益稳定性可能受到影响。

3. 政策执行与标准统一:各地实施细则、补贴政策、技术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影响市场的统一性与规模化发展速度。

4. 用户接受度与商业可持续性:如何持续激励资源方(如工商业主、电动车车主)积极参与并建立稳定、共赢的商业模式,是市场长期发展的关键。

正文

虚拟电厂已正式作为聚合商进入电力市场。在佛山顺德的一个工业园区,覆盖4.7万平方米厂房屋顶的光伏板被聚合为一个10兆瓦的“商品”,通过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进行交易。

2025年12月29日,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出现了首批虚拟电厂卖家。来自深圳、佛山、中山等地的5家虚拟电厂,将总计约33兆瓦的分散电力资源聚合后上架,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竞价。这标志着聚合分布式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新业态步入实际运营阶段。

这一发展基于明确的政策支持。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设定了具体目标:到2027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到2030年,进一步提升至5000万千瓦。政策将虚拟电厂定位为基于数字技术的“资源聚合商”和“市场服务商”,其核心功能是整合屋顶光伏、小型储能、可调节工业负荷等分散的“碎片化”电力资源,使其成为能在电力市场中统一运营的“虚拟主体”。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注册超过200家虚拟电厂聚合商,其中广东、北京、江苏等地最为活跃。

在虚拟电厂模式出现前,分散的分布式能源如同“能源孤岛”。虚拟电厂通过构建“数字桥梁”连接这些孤岛。例如,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的“粤能投虚拟电厂”成功聚合了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旗下的多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成为首批市场参与者。该模式依托云边协同技术系统,需实现对未来发电量的精准预测、基于市场信号的自动交易决策,以及聚合出力的精准控制,即达到“可观、可测、可控、可调”的要求。初步测算显示,通过该平台交易的分布式光伏用户,全年收益有望提升6%-7%。

新的市场吸引了多元化的参与者。截至2025年12月,仅广东省通过审核公示的虚拟电厂运营商已达4批共47家。参与者包括国家能源集团等传统发电巨头,其计划到2026年底投运超过16个区域虚拟电厂;也包括在深圳等地区非常活跃的民营企业,它们机制灵活,善于挖掘商场、数据中心、充电站等资源。地方政府也积极推动,如广州市提供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佛山市禅城区推广“虚拟电厂+能源托管”模式,浙江省则探索“基础收益+增量奖励”的激励机制。

市场应用案例不断涌现。在广州,一个虚拟电厂平台曾聚合53个充电站和163个具备车辆到电网(V2G)功能的充电桩。在一次电网调峰中,这些电动汽车反向放电,最高提供了2.5万千瓦的电力支撑。粗略估算,一辆电动车放电50度,车主可获得约200元收益。

虚拟电厂入市交易,意味着电力市场的交易单元从大型发电机组细化到了单个屋顶光伏和充电桩,激活了电力系统的“毛细血管”。这实质上是电力商品属性的深化和市场的进一步细分,使海量“微资源”能够通过聚合参与市场,在创造增量收益的同时,也重塑着传统的电力系统格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0: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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