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证监会正牵头构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自2024年以来已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作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推动18家公司因严重造假强制退市。监管重点包括强化全链条、立体化追责,加大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及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并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吹哨人”制度、加强跨部门协作等方式转向源头治理,旨在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市场生态。
线索:监管力度的系统性增强,显著提升了资本市场的规范性与透明度,降低了因财务欺诈导致的投资风险,对长期价值投资者构成利好。需关注监管高压下,潜在问题公司的风险加速暴露可能对相关个股股价造成冲击。同时,对中介机构责任的压实(如审计机构备案注销)将促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有利于投资者依据基本面作出更准确的判断。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可能成为观察企业内控质量与长期投资价值的重要窗口。
正文:
2026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共同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自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来,监管部门持续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作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监管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肃追责,并开始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严惩。同期,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截至目前,已有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创下历史新高;监管部门并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防止“一退了之”。
在立体化追责方面,监管部门推动行政执法、刑事惩戒、民事追偿相结合。例如,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中,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被刑事判罚,同时法院对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先行判决,上市公司需向4.3万余名投资者赔偿7.7亿余元。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也有相关责任人被逮捕,并启动了特别代表人诉讼。
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与处罚力度同步加大。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均有被处罚案例,其中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45家次,罚没金额合计4.28亿元。监管还升级了“资格罚”,例如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成为首家被强制注销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机构。2025年6月,证监会首次在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案中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追责,合计罚款230万元;随后在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案中,拟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监管思路正从事后处罚转向源头治理与全流程防控。一方面,通过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等措施,完善公司内控,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责,并明确禁止第三方配合造假。另一方面,推动建立“吹哨人”奖励制度,鼓励内部举报,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00万元;同时完善董事、高管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监管部门表示将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跨部门协作合力正在形成。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曾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强调依法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犯罪。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已提请审议,旨在系统性升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法律基石。部分地方政府也将防范财务造假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指标。
未来,监管部门将继续完善全链条追责制度,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细化刑事认定标准,并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扩容,以凝聚打击合力,筑牢资本市场诚信根基。
发布时间:2026-01-06T09:13: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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