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市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新能源汽车鼓励办法,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核心政策是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下,为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消费者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该政策适用于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并明确了个人及单位用户的申请资格、厂商责任、以旧换新支持、数据监管及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线索:该政策的实施为2026年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市场提供了明确的刺激方案,免费牌照额度将直接降低消费者的购车成本与门槛,预计将显著提振当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需求。对于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电池生产商及充电设施服务商而言,这是一个明确的市场机会。然而,政策有效期仅一年,且对厂商的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及电池回收责任提出了严格要求,并设有明确的退出机制。这意味着市场增长可能高度依赖短期政策,且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厂商将面临风险。投资者需关注符合条件的主流车企及其供应链在区域市场的表现,同时留意政策是否在年底延续或调整。
正文:
上海市已制定《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办法旨在推进大气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政策核心内容:
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已纳入国家相关车型目录、在本市使用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不适用本办法。
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总体协调与效果评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推广应用、车型登记、厂商指导、牌照额度申请核查及数据监测等。市交通委负责专用营运额度管理及牌照额度发放。市公安局负责车辆登记。市商务委负责指导二手新能源汽车市场。市数据局负责建设运营“一网通办”数据平台。
消费者定义:
消费者包括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
* 单位用户:指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符合条件的在本市注册纳税的企业、团体等。
* 个人用户:需信用良好、持有有效驾照且无特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具体包括:本市户籍居民;现役军人及武警;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满足相应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的来沪人员;满足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
专用牌照额度申领条件(个人):
1. 本人名下无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
2. 本人名下无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
3. 本人名下无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使用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报废、转让、变更或注销后,该额度自动作废。
支持以旧换新:
符合个人用户条件的消费者,若名下同时拥有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车,或拥有两辆及以上新能源车,可通过转让或报废旧新能源车并以旧换新购买纯电动汽车的方式,申领新的专用牌照额度。
专用营运额度:
本市新增营运车辆额度时,将优先发放用于新能源汽车的专用营运额度。
车型登记:
新能源汽车厂商销售享受牌照额度政策的车型前,需在本市完成车型信息登记。
申请与发放流程:
消费者可通过“一网通办”等渠道提交申请。市经济信息化委审核材料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确认凭证。市交通委凭确认凭证发放专用牌照额度。消费者凭额度等材料向市公安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车辆转让:
二手车所有权转让时,若受让人符合资格,可申领专用牌照额度;若不符合,则不再发放确认凭证。
数据采集与厂商责任:
市经济信息化委将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平台。
新能源汽车厂商需满足多项条件并承担责任,包括:确保研发生产能力、提供销售与售后保障、履行产品质量与召回义务;销售时提供真实车辆信息及充(换)电设施配套服务;确保车辆具备数据采集能力并告知消费者;进口车需符合我国质量与认证要求。厂商需定期提交责任评估自查报告。
车用动力蓄电池监管:
新能源汽车厂商或其指定的电池生产商承担废旧电池回收主体责任,需对电池进行编码管理以实现全程追溯。电池编码需纳入销售及二手车转让合同。消费者不得擅自拆装、丢弃电池,车辆报废时需将电池交予有资质的回收企业。
退出与监督管理:
若新能源汽车厂商未履行责任且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将暂停享受本办法支持政策。
各部门按职责进行监管。消费者和厂商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额度的,将被撤销凭证、收回额度,车辆牌证可能被收缴。将非营运车辆用于营运或违规处置电池的,相关信息将记入公共信用平台,并在办法有效期内禁止申请专用牌照额度。
附则:
本市将根据国家政策、技术进步及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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