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2025年12月25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实施,此前七个月已征求意见。新规完善了信息披露渠道,优化了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内容,并精简了表述,旨在规范产品信息披露,提升投资者理解能力。
线索:新规的实施可能为投资者带来更透明的产品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从而辅助投资决策;但机构需调整披露流程,可能增加短期合规成本,投资者也需适应新规则,初期可能存在理解偏差或执行不到位带来的市场波动风险。
正文: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2025年12月25日晚正式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施行时间为2026年9月1日。此前七个月,该办法已在业内征求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的主要变化包括:一是完善产品信息披露渠道有关表述,便于机构执行和投资者查询;二是结合机构业务实践,优化现金管理类产品信息披露内容;三是适当精简有关表述,对于资管新规以及金融监管总局现行制度中的已有规定,不再重复;四是优化过渡期工作安排。具体规则方面,公募产品需通过全国性金融类主流媒体或其他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成立未满七日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及份额,不得展示该产品及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发布时间:2025-12-26T16:34:06



评论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