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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局拟调控电子烟产能,防范过剩促健康发展

2025-12-29

摘要:2025年12月25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就《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核心内容包括规范电子烟生产企业投资行为、加强产能调控、推动市场供需平衡、防范化解过剩产能风险以及提升合规经营水平,旨在遏制产业无序竞争,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线索:该政策可能带来以下投资机会与风险:风险方面,产能限制和严格合规要求可能增加中小型或不规范企业的运营压力,落后产能淘汰可能引发行业洗牌;机会方面,合规龙头企业可能通过产能整合、技术升级和市场集中度提升受益,同时政策鼓励智能化、绿色化方向,为高端制造和研发创新企业提供增长空间,出口导向型企业需确保符合目的地法规以利用新增产能机会。

正文:2025年12月25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开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通知旨在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规范产业运行秩序,遏制电子烟产业“内卷式”竞争趋势,防范化解产能过剩风险,并提升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合规经营水平。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电子烟管理办法》、《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规定制定。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五个部分:第一,规范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投资行为。严格落实电子烟限制性产业政策,禁止投资新建项目,迁建及恢复建设项目不得增加产能;原址技术改造项目一般不得增加产能,确需增加的需符合产业政策、监管政策及产能管理规定,并履行《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程序;以出口销售为主的企业需证明新增产能产品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法规;禁止违规增加生产线、委托无证企业代工或变相扩大产能。第二,加强电子烟产能调控。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公平公开、分类施策、稳妥有序”原则实施核定产能管理;核定的电子烟产能应保持基本稳定,生产企业需在核定产能内经营,严禁超产能生产,调整需申请重新核定并履行许可证程序;允许合规企业通过生产点合并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重组,提高产能利用率。第三,推动电子烟市场供需平衡。在核定产能范围内核定年度生产规模作为企业产销目标,根据市场订单等因素合理调整生产规模,防范市场无序竞争风险;实施生产规模总量调控,分类施策从严审核调整;允许产业基础较好地区的企业整合生产点和住所地;加强监管,严厉查处出口回流、虚假报关、产品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需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出口合规。第四,防范化解电子烟过剩产能风险。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畅通产能退出机制;依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质量标准、安全环保要求的企业产能;对产能利用率低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逐步淘汰落后产线并核减产能;健全电子烟标准体系,加强认可认证和检验检测,优化产能结构;加热卷烟烟具生产线及核定产能需与电子烟严格区分。第五,提升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合规经营水平。企业应加强技术研发创新、品牌培育和工艺优化,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监管数字化水平,完善追溯管理体系,制定供需管理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指引,强化监测预警;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合规信用良好企业简化核查程序和减少检查频次。

违反通知规定的,将视为不符合《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许可条件,并按电子烟产业政策、监管政策处理;加热卷烟烟具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起草说明部分指出,通知起草背景是自2021年国务院修例明确电子烟参照卷烟管理以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已建立“1+2+N”监管政策体系,但在落后产能退出、供需结构性矛盾、出口违规等方面仍存在问题;202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要求加强电子烟监管。通知是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性要求的细化和《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补充,内容涵盖投资规范、产能调控、供需平衡、风险防范和合规提升等方面,以深化电子烟法治化规范化治理。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6:46 (UT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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