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同仁堂集团于2025年12月25日发布声明,就其下属企业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南极磷虾油”产品造假事件公布处理进展。集团已全面接管该公司经营,责令总经理辞职并对其他管理人员停职。调查发现,集团对四川健康的“同仁堂”字号及商标授权已于2021年3月21日到期且未再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此回应,将加强食品委托生产监管并开展专项抽检。法律观点认为,同仁堂集团在商标授权到期后未积极维权,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目前,部分电商平台仍有相关侵权产品在售。
线索:本次事件暴露了老字号品牌在授权管理和品控方面的重大风险。同仁堂作为知名品牌,其授权到期四年仍未有效收回并制止侵权生产,反映出内部管理与风险监控可能存在疏漏。这不仅直接损害品牌声誉与消费者信任,也可能引发监管处罚和集体诉讼风险,对上市公司估值构成压力。从投资角度看,需密切关注该公司后续的整改措施是否到位、类似授权合作项目的梳理情况,以及监管新规(如《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落地后对行业及公司商业模式的影响。短期内,品牌信任度修复与潜在的法律责任是主要风险点。
正文:
针对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涉及的“南极磷虾油”产品事件,北京同仁堂集团于2025年12月25日发布声明,公布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
声明称,集团工作组已全面接管四川健康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集团已责令李声义辞去四川健康总经理职务,并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停职。后续将依据政府监管部门及内部调查结论,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处理。
同时,同仁堂集团公布了一项调查结论:集团对四川健康公司“同仁堂”字号及商标的授权已于2021年3月21日到期,此后未再予以授权。
此次事件源于更早的监管介入。2025年12月20日晚,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并对该企业立案。
同仁堂集团表示,已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四川健康公司侵权行为的相关佐证文件。此外,集团正持续推动四川健康公司产品下架、召回涉事产品,并向各大电商平台发送声明函,每日监测并推动清理行动,以阻断涉事产品的流通渠道。
为加强消费者辨识,同仁堂集团称将公布正规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引导消费者认准“同仁堂”双龙标。2025年12月23日,该产品查询系统已在集团官网上线,开放了1000余条涵盖中成药、保健食品等品类产品的信息查询服务。
同仁堂集团还表示,已启动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对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开展拉网式核查。截至2025年12月24日,累计排查所属单位及店铺520余次。自专项行动以来,累计完成对重点电商平台上侵权产品的投诉近600项;并对“同仁堂正品直售”、“北京同仁堂滋补佳品”等120余个冒用同仁堂名义的违规店铺发起投诉,打击不规范使用字号和商标的行为。
对于同仁堂的最新表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12月25日作出回应。总局指出,“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一些企业借助品牌影响力,只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甚至纵容被委托企业制售不合格产品。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等多种委托生产食品的情形纳入监管,明确委托双方的责任,健全监管制度。总局还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类似贴牌加工等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并于近期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市场上的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有法律界人士对此事件发表观点指出,根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商标授权到期后,继续使用“同仁堂”字号和商标的行为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但商标权人北京同仁堂集团在此事中态度放任,并未对侵权产品进行实质性的投诉或起诉,属于怠于行使商标权,因此同仁堂集团的管理者在此事中不能免责。该观点进一步指出,消费者对于下属公司商标授权到期一事并不知情,同仁堂的这种误导性行为,实质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尽管同仁堂集团声称已启动严管专项行动并进行排查,但在2025年12月26日,仍能在一些大型电商平台上搜索到包装上突出显示“北京同仁堂”字样、下方仅印有微小“四川健康公司”标识的相关南极磷虾油产品。在某电商平台上,一瓶60粒的该产品领券后售价仅为3元。
发布时间:2025-12-26 13: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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