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2月26日印发了《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该文件将低空经济定义为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形成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并将其范围划分为低空制造业、低空运营业、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低空配套业等4个大类。其中,前3个大类下的10个中类被明确为低空经济核心产业。
线索:此次官方统计分类的发布,为低空经济这一新兴领域建立了明确的产业边界和统计标准,标志着其发展进入了规范化、可度量化的新阶段。明确的分类有助于引导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资源更精准地投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尤其是被划定为“核心产业”的领域(如制造业、运营业、基建与信息服务),可能迎来更集中的政策支持与市场关注。投资者可关注相关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然而,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需关注技术成熟度、空域管理法规细则、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等潜在风险。
正文:2025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正式印发《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
根据该分类,低空经济被定义为一种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和场景应用而形成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其统计范围被明确划分为四个大类,分别是:01低空制造业、02低空运营业、03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04低空配套业。
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低空经济核心产业的概念,即指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产品、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以及依托低空飞行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各类经济活动。在此分类中,01至03大类(低空制造业、低空运营业、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中所包含的10个中类,被确定为低空经济核心产业。
发布时间:2025-12-26T19:25:5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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