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首次发布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25年以来,国务院共报送了20件财政预算事项备案报告,内容涵盖地方预决算、提前下达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税收优惠政策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办法四个方面。报告建议,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应进一步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高、资金效益好的地区倾斜,同时分配用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额度需统筹考虑地方的化债压力与风险化解需求。
线索:该报告释放出专项债资金分配将更注重“绩效”与“风险”双重导向的信号。投资机会可能更集中于项目储备充足、财政管理高效的区域,这些地区的基建及相关产业链有望获得更持续的资金支持。与此同时,对地方化债压力的统筹考量,意味着债务风险较高但化债意愿强烈的地区也可能获得一定额度支持,这有助于稳定市场对地方债务的预期,但投资者也需密切关注不同区域的财政健康状况与资金使用效率,以规避潜在风险。
正文:根据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财政预算事项开展备案审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首次就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作了相关报告。
报告显示,自2025年以来,国务院依照规定,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20件财政预算事项的备案报告。这些报告的内容主要覆盖四个领域:一是汇总的地方政府预算和决算;二是提前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三是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四是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管理办法。
报告在审查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议。其中指出,对于新增的专项债券额度,建议进一步向那些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且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同时,对于专门用于协助地方政府化解隐性债务的专项债券额度,在分配时需要统筹考量各地的债务压力实际情况与风险化解的客观需要。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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