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涵盖完善金融组织协作、构建高质量资金融通体系、推进制度性改革创新、建设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完善金融开放合作体系及深化金融监管协作等六个方面的21条重点举措。核心内容包括支持探索推进内地与新加坡的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在重庆设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基金以支持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建设“央行西部陆海智融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及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等,旨在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
线索:该政策文件释放了在特定区域和领域深化金融改革与开放的多重信号。潜在投资机会可能存在于:1) 数字人民币与金融科技:支持跨境支付试点和数字货币桥项目,为相关技术开发、系统对接和跨境支付解决方案提供商带来业务增量。2) 基础设施与物流:专项基金的设立和对基建、物流企业的融资支持,利好工程建设、物流园区运营及配套的供应链金融企业。3) 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的跨境投融资、结算政策,以及鼓励企业赴新加坡、香港融资,将提升相关区域银行业、证券业及跨境金融服务机构的活跃度。4) 绿色金融与产业升级: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支持新兴产业和数字产业集群,相关绿色债券、转型金融及产业链金融产品或迎来发展。主要风险点在于政策的具体执行细则、各地落实情况可能存在差异,以及跨境金融合作中面临的技术兼容性、市场接受度和监管协调等挑战。
正文:
为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金融服务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
《意见》围绕发挥“融资”和“结算”两项金融核心功能,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涵盖以下六个主要方面:
一、完善金融组织协作体系
鼓励金融机构总行建立专项服务机制,对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分支机构给予资源倾斜,并探索跨省分支机构授信一体化。支持境内金融机构与东南亚、中亚、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并吸引东盟及港澳地区符合条件的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在沿线地区设立机构。
二、构建高质量资金融通体系
1. 保障基建资金:统筹运用债券、REITs、项目贷款等多种融资渠道支持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在重庆市设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基金,用于支持沿线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同时探索对存量基建项目债务进行市场化、法治化转股。
2. 创新物流金融:鼓励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物流企业提供融资和票据贴现支持,创新信贷产品。深化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推动其物权属性立法支持,并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金融保险服务。
3. 服务产业集群: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沿线支柱产业和数字产业集群,推广应收账款、仓单等动产权利担保融资模式。
4. 普惠商贸金融:开发适合中小微商贸企业的专项信贷产品,简化流程以降低成本。支持云南、广西、内蒙古、西藏、新疆边境口岸开展边民互市贸易代理人付汇业务。
三、推进制度性改革创新
1. 便利跨境结算:支持银行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跨境资金结算。
2. 便利跨境投融资: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简化外债登记等手续,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跨境融资。
3.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加强与东南亚、中亚国家的双边货币合作,鼓励人民币在贸易投资中的使用。研究利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打造创新解决方案,并研究扩大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地区范围。特别提出,支持探索推进内地与新加坡的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
四、建设数字金融服务平台
1. 建设覆盖沿线省区的“央行西部陆海智融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集成政策宣传、银企对接、数据统计等功能。
2. 推动该平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政府服务平台等对接,强化信息共享。
3. 推广共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及其各类应用场景。
五、完善金融开放合作体系
1. 支持在重庆、广西、成都、湛江等地建设金融服务中心或合作平台。
2. 探索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向东盟国家发放跨境贷款,支持企业依法合规赴新加坡、香港融资。
3. 探索数字金融国际合作:支持沿线省区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推动与泰国、香港、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等跨境支付使用央行数字货币。支持有条件的省区建设跨境电商数字服务平台,与新加坡等国家对接。
4. 加强绿色金融内外合作,联合研究标准,吸引境外投资者支持绿色项目。
六、深化跨省跨境金融监管协作
构建跨省金融监管联动机制和跨境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加强数据共享和风险研判,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确保金融安全。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上述举措落实。
发布时间:2025-12-24 15:35:34



评论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