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作为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核心抓手,标志着居民增收工作进入系统性推进阶段。计划预计围绕五大维度展开:以高质量就业支撑工资性收入增长(2024年占比56.5%);拓宽财产性收入(占比8.3%)与经营性收入(占比16.7%)渠道;聚焦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优化税收、社保等再分配调节机制;并强化跨领域政策协同,旨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线索:该增收计划若系统实施,将在多个领域创造结构性机会,同时也伴随特定风险。在机会层面,高质量就业相关的新兴产业(如互联网、新能源)、职业技能培训(数字技能、先进制造)及人力资源服务预计受益;财产性收入提升依赖资本市场稳定性与财富效应,涉及中长期资金入市、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及金融产品创新,为券商、资管及合规突出的上市公司带来机遇;农村增收与均衡发展将激活县域产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及配套基础设施(物流、通信)的投资需求;分配机制优化中的税制改革(如个税优化、财产税试点)与社会保障升级,可能影响高收入群体与特定行业,但同时为养老、医疗等民生领域带来服务扩容机会。主要风险在于政策协同与落地效果的不确定性,尤其是跨部门协调难度、地方执行差异,以及外部经济环境对就业与资本市场的基础影响。投资者需关注后续具体政策细则及试点推进情况。
正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并将其作为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核心抓手,这标志着居民增收工作从原则性引导转向系统性、可操作性推进。
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的“两个同步”目标已基本实现,但仍面临挑战。通过推动居民增收来提振内需具有紧迫性。结合发展阶段特征、政策导向及国际经验,“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预计将围绕以下五大维度精准发力,以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一、筑牢就业根基:以高质量就业支撑工资性收入增长
工资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构成,2024年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56.5%。因此,提高工资性收入是城乡居民增收的核心支柱,而扩大就业是根本保障。后续计划有必要将稳定和扩大高质量就业置于首要位置。
在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方面,可实施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大龄劳动者等群体的专项支持计划。对于高校毕业生,需强化校企合作与见习基地建设,推动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对接,并畅通新兴产业的就业渠道。对于农民工群体,可扩大以工代赈规模,提高劳务报酬占比,同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公共服务均等化以降低其城市就业成本。针对技术变革带来的结构性失业风险,需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重点开展数字技能、先进制造等领域的培训。
在就业质量提升层面,可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占社会平均工资的比重。同时,需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加快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并完善集体协商制度以形成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
二、拓宽增收渠道:激活财产性与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
除工资性收入外,2024年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占比为8.3%,经营性收入占比为16.7%,两者均有较大提升空间。后续计划可从以下方面拓宽多元增收渠道。
在提升财产性收入方面,核心是稳定股市与楼市预期,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堵点。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资本市场稳市机制建设,推动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强化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并严厉打击市场违规行为。同时,丰富个人投资者可及的金融产品品种,降低投资门槛。对于楼市,可继续推进存量商品房收购用于保障性住房,优化居民按揭贷款条件,并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入股信托等模式。
在培育经营性收入方面,应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措施包括对中小微企业实施结构性减税降费与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经营性贷款条件。在农村地区,需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并发展庭院经济、民宿经济等新业态,强化产业联农带农机制。
三、聚焦城乡均衡:强化农村增收与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乡收入差距是核心矛盾之一,后续计划应将农村居民增收作为重点,通过产业赋能、要素激活和公共服务补短板来缩小差距。
在农村产业增收方面,可推动城市产业向农村梯度转移,在县域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加强农村物流、通信、旅游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支撑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同时,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提能增收行动,并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在土地征收、流转中的合法权益。
在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应加大财政投入,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中央预算内投资可重点支持相关领域项目建设。此外,可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建立农村养老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医保报销政策,并研究建立农村育儿补贴制度。
四、优化分配调节:发挥再分配与第三次分配协同效应
我国再分配调节功能仍有提升空间,后续计划应通过税制改革、社会保障升级和转移支付优化,构建“调高、扩中、托低”的分配调节体系,并引导第三次分配发挥补充作用。
在税制改革方面,应提高直接税比重,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具体包括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管模式,扩大综合所得征收范围,健全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并对有工作的低收入者探索实施税收返还补贴。同时,需加强对平台经济、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监管,并稳步推进财产税改革。
在社会保障与转移支付方面,应完善社会保障全国统筹制度,提升养老、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与医保补助标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
在第三次分配方面,应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与个人参与慈善事业,重点支持教育扶贫、医疗救助、农村增收等领域,并建立相应的激励与监管体系。
五、强化政策协同:构建增收长效保障机制
城乡居民增收是系统性工程,需要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协同发力,以构建长效保障机制。
在政策协同联动方面,需健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推动消费政策与财税、金融政策同向发力。财政政策可通过补贴、贷款贴息等工具,重点支持消费与增收相关项目。金融政策应加大对增收重点领域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个人消费贷款与经营性贷款投放。产业政策需聚焦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在投资与消费良性互促方面,应统筹投资与消费关系,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提升类项目的有效投资。支持消费、文旅等领域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盘活存量资产。
在统计监测与考核激励方面,需健全服务消费、新业态的统计监测制度,完善全口径消费统计。建立增收计划实施效果考核机制,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并加强政策宣传与预期引导。
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是应对全球经济变局、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后续发力需以高质量就业为根基,以多元增收渠道为支撑,以城乡均衡为重点,以分配调节为保障,以政策协同为纽带。预计在一揽子政策“组合拳”的持续发力下,我国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提升、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的格局将得到巩固,有助于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为提振国内需求与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注入动力。
发布时间:2025-12-24 1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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