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市计划在“十五五”期间(至2030年)新创建100个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该项目将分批次、分类型推进,涵盖区域、园区、社区、校园、建筑、企业和乡村等七大类,旨在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并建立完善的政策与技术标准体系。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将获得财政奖励或补贴,并自动纳入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孵化库。
线索:该方案为深圳的绿色建筑、节能改造、新能源应用、碳管理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领域带来了明确的市场机遇。七类试点项目的推进将催生大量的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需求。试点项目自动进入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意味着相关企业更容易获得绿色金融支持,降低了项目融资门槛与风险。投资者可关注在深圳地区深耕、且业务与上述试点领域高度契合的上市公司或技术服务商。
正文:深圳市近日发布了《深圳市深化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深圳市设定了明确目标:在“十五五”期间,即到2030年,全市将新创建100个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
建设将采取分批分类型的方式推进。方案选取两类对象进行重点打造:一是减排动能较强或低碳基础较好的园区、企业和乡村,旨在创新打造高阶样板;二是减排潜力较大或有一定低碳基础的各类单元,包括区域、园区、社区、校园、建筑和企业,通过有序推进试点建设,形成可广泛实施的基础范式。
具体而言,“十五五”期间重点推进的试点项目包括以下七类:近零碳排放区域试点、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近零碳排放社区试点、近零碳排放校园试点、近零碳排放建筑试点、近零碳排放企业试点、近零碳排放乡村试点。
在政策与资金支持方面,深圳市将充分利用各类已有资金政策对试点建设予以支持,对符合规定的项目给予奖励或补贴。同时,鼓励各区(含新区、合作区)的财政资金对辖区内的试点项目提供支持。此外,所有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将自动纳入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孵化库。
该方案的整体目标是,通过上述试点项目的建设,总结并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培育一批市场化的建设主体,最终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并建立起完善的技术标准、政策与服务配套体系。
发布时间:2025-12-23 11: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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