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围绕美国推动的全球最低税“并行方案”,国际社会正上演一场征税权博弈。该方案旨在为美国跨国企业提供豁免,使其不必完全遵守OECD制定的15%全球最低有效税率规则,从而打破规则的统一性。此举引发爱沙尼亚等国强烈反对,它们要求获得同等豁免权,否则将以欧盟一票否决制阻碍方案通过。美国因UTPR过渡安全港将于2026年初到期,急于在年底前促成该方案,甚至以报复性税收相威胁。这场冲突的核心是国家税收主权与全球多边税收治理之间的矛盾,其结果将影响全球税收规则的公平性与未来走向。
线索:核心风险在于全球税收规则的碎片化与不确定性。美国“并行方案”若成功,将形成“双重标准”,削弱全球最低税的统一性,导致跨国企业面临复杂且不公的税收环境,增加合规成本。若方案失败,美国企业将从2026年起面临全球60多个已实施支柱二国家的追溯征税,可能引发大规模的国际税收争端与贸易摩擦,加剧地缘政治紧张。对于依赖稳定国际税收环境的投资者而言,这场博弈带来了显著的监管风险,尤其需要密切关注欧盟内部分歧的走向、美国国内立法的进展以及OECD框架下的后续谈判结果。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可能正走向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任何重大变动都将深刻影响跨国企业的全球利润布局和投资决策。
正文
全球最低税争议与美国“并行方案”的提出
2025年末,围绕OECD(经合组织)支柱二全球最低税规则的分歧,在国际税收领域引发争议。争议的焦点是美国推动的一项“并行方案”。此前,爱沙尼亚在OECD的静默程序中投下反对票,波兰与捷克等国也相继表明立场,美国则表示将对不接受方案的国家施以报复性税收。这场分歧已从技术细节上升为关于国家征税权的博弈,成为对国际税收规则公平性与多边主义的一次检验。
支柱二全球最低税的规则设计
全球最低税是OECD/G20国际税改“双支柱”方案的核心,旨在通过GloBE规则,遏制跨国企业利用各国税制差异进行“税率逐底竞争”,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在全球各辖区承担至少15%的有效税率。
该规则对征税权的划分如下:
1. 当某辖区(A辖区)的有效税率低于15%时,A辖区拥有优先征税权,可通过征收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将税率提升至15%。
2. 若A辖区不征收或未能将税率提至15%,则触发全球最低税。
3. 首先,由跨国企业的最终母公司(或中间控股母公司)执行所得纳入规则(IIR)。
4. 如果仍有剩余补足税,则由跨国企业集团内相关实体所在的辖区实施低税利润支付规则(UTPR),由这些辖区征收剩余税款,以确保该企业在A辖区的有效税率达到15%。
此设计的核心在于,若低税辖区不行动,其征税权将转移给其他辖区。支柱二通过对征税权的重新分配,确保全球有效税率不低于15%,这是OECD设想的“统一规则”。
美国提出的并行方案及其影响
美国对支柱二全球最低税规则表示不满。在特朗普政府第二次执政后,美国声明前任政府的税改承诺对美国不具法律效力,并提出了“美国优先”的要求。
2025年6月28日,在美国推动下,七国集团(G7)发布声明,将采用“并行方案”来解决GloBE规则与美国税制的衔接问题。该方案允许美国最低税规则与GloBE规则并行运作,使美国母公司的跨国企业集团获得豁免,可不适用IIR和UTPR规则。这一调整实质上赋予美国企业不适用GloBE规则的特权,打破了支柱二在所有辖区同等适用的原则。
推动方案的紧迫性与美国的压力
美国急于推动该方案的直接动因是UTPR过渡安全港将于2026年1月1日到期。届时,全球已实施支柱二的60多个国家(地区)将有权通过UTPR规则对美国企业的低税利润征税。为避免其他国家获得对美国企业的征税权,美国政府希望在2025年年末推动“并行方案”通过,并重提报复性税收条款,计划将不接受方案的国家列为“税收不公正国”。
小国反对与欧盟内部分歧
在这场博弈中,爱沙尼亚的反对行动成为关键。该国人口130万,其“不分红不征税”的企业税收制度吸引了大量全球独角兽企业,但也因此与GloBE规则存在差异。尽管欧盟已给予其延至2030年实施的过渡期,爱沙尼亚仍要求在“并行制度”中获得与美国同等的豁免权。爱沙尼亚财政部长明确表示:“我们不想要任何不同于美国为自己所寻求的东西”。
由于欧盟在决策中实施一票否决制,爱沙尼亚的拒绝将导致欧盟整体无法对“并行方案”投赞成票。在欧盟内部,爱沙尼亚并非孤立。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和斯洛伐克等“低税辖区”成员国也希望在2030年后继续推迟实施IIR与UTPR规则。这些国家担忧,美国企业获得豁免,而它们不仅要面对复杂的税收规则,还将承受税收收入损失,“公平税收竞争环境”将难以实现。
多边主义的困境与前景
“并行方案”之争反映了全球税收治理的结构性矛盾:经济全球化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需要超国家解决方案,但各国对让渡税收主权的担忧又使其难以接受。
支柱二方案最初设想通过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多边共识在全球实施,但美国的“例外主义”要求暴露了美国与欧盟国家间的利益分化。如果赋予美国特权,将破坏支柱二全球规则的统一性,制造“双重标准”,可能导致规则碎片化,削弱遏制“税率逐底竞争”的效果。
此外,谈判的难点在于其技术复杂性和时间紧迫性。美国希望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制度切换,但这不仅需要在BEPS包容性框架下达成共识,还需要相关国家完成国内立法,难以在2025年年末内促成。
2025年末的这场博弈是全球税收治理的一个缩影。在美国选择例外主义、欧盟内部分歧的背景下,如何平衡国家税收主权与多边集体行动,全球税收治理正处于十字路口。未来的出路在于回归多边主义,通过包容性设计与差别化安排,构建既能维护税收主权又能实现全球协作的新秩序。
发布时间:2025-12-21 20: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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