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发布《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通过6部分15条措施构建系统性政策框架。核心措施包括:推出“卖旧换新”、“收旧换新”、“拆旧换新”三种模式;鼓励旧房改造升级或转为租赁住房;通过购房补贴及企业优惠降低换房成本;提供专项金融贷款、优化公积金使用及推行“带押过户”;并优化交易流程与实施资金封闭监管,以全面支持居民住房置换。
线索
该政策为多个市场参与者带来明确机遇。房地产经纪机构可通过“帮卖”与“兜底收购”服务拓展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望借助政策东风刺激新房销售;而鼓励将旧房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条款,直接利好长租公寓运营及资产管理公司,为其提供了新的房源获取渠道。同时,“微改造”与“拆旧换新”也将激活建筑装修市场。风险方面,政策的落地效果与地方财政补贴力度密切相关,且参与“兜底收购”的主体需审慎评估旧房资产价值与流动性风险。
正文
山东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该文件包含6部分、15条具体措施,旨在系统构建支持住房“以旧换新”的政策框架。
一、丰富“换新”模式,提升置换效率
指导意见明确了三种“以旧换新”模式:“卖旧换新”、“收旧换新”和“拆旧换新”。
在“卖旧换新”方面,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帮卖”服务,并引入“兜底收购”机制。
在“收旧换新”方面,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收购居民二手房。
在“拆旧换新”方面,探索城镇老旧住房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原拆原建的更新路径,并规定新增的公共设施不计入容积率。
二、拓宽旧房处置途径,促进资源盘活
政策鼓励对旧房进行“微改造+功能升级”,以提升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同时,支持将收购的旧房改造用作租赁住房,并探索“收储+托管”等多种运营模式。
三、多措并举降低换房成本
为降低居民换房成本,鼓励各市对参与“以旧换新”的居民发放购房补贴。
此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为换房居民提供相关优惠。
四、强化金融支持,缓解资金压力
在金融支持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专项金融产品,推广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和经营性物业贷款。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得到优化,包括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并允许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核减一次贷款次数。
五、优化交易流程与服务,改善群众体验
为改善群众体验,政策要求完善旧房评估机制,推行多元化的评估方式。
登记服务和网签备案流程将得到优化,推广“一站式”服务。同时,允许居民先锁定新房,待旧房完成过户手续后,再办理新房的网签,以便群众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为保障交易安全,指导意见强调对“以旧换新”过程中的交易资金实施封闭式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做到专款专用。
发布时间
2025-12-13 09: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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