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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优化锂电池出口监管,助推产业国际化

2025-12-14

摘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规定亚硫酰氯灌装含量不超过1千克的单个电池或电池组,无需办理《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核准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此举旨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并使监管措施与国际接轨。

线索

此次监管优化直接利好锂亚硫酰氯电池出口企业,如亿纬锂能、鹏辉能源。简化审批流程将降低合规成本和时间,提升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尤其是在欧美等主要出口市场。然而,上游原材料亚硫酰氯(氯化亚砜)价格年内已上涨超83%,对电池制造商构成显著的成本压力,可能侵蚀其利润空间。因此,投资机会在于具备技术优势和成本控制能力的龙头企业,而主要风险则来自原材料价格的持续波动。同时,原材料供应商如凯盛新材等可能因价格上涨而受益,但其长期需求与电池产业的景气度高度绑定。

正文

2025年12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工信部联安全函〔2025〕335号)。

通知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亚硫酰氯(化学文摘社登记号:7719-09-7)灌装含量不超过1千克的单个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实施进出口监管优化措施。

根据通知,此类电池或电池组因亚硫酰氯含量少且拆解困难,扩散风险极低,将不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的管理范围,也无需办理《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核准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在向海关申报时,需在报关单规格型号中如实申报单个电池或电池组的亚硫酰氯灌装含量。未列入此适用范围的其他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仍按原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锂亚硫酰氯电池是一种以亚硫酰氯为正极活性材料和电解液的一次性锂电池,具有高能量密度(可达590W·h/kg和1100瓦时/立方分米)和长贮存寿命的特点,广泛应用于智能仪器仪表、医疗器械、科研仪器等领域。

中国已形成较为完整的锂亚硫酰氯电池产业链,上游原材料如金属锂、亚硫酰氯、碳材料及特种隔膜基本实现国产化配套。根据行业报告数据,2024年中国锂亚硫酰氯电池总产量为6.8亿只,市场规模约125亿元人民币。同年,出口额达到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2%,主要出口市场包括美国(占总出口额30%)、德国(15%)和日本(12%)。

产业链相关上市公司包括电池制造商亿纬锂能、鹏辉能源,以及亚硫酰氯(又名氯化亚砜)供应商凯盛新材、三友化工、世龙实业、金禾实业等。值得注意的是,数据显示氯化亚砜价格在年内涨幅已超过83%。

发布时间

2025-12-12T15:5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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