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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新规:支持首付提取与“既提又贷”,助力城市更新

2025-12-10

数据:

深圳发布的新规涉及购房首付款提取、购房税款提取及异地购房还贷提取等多个新政策,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的可全额提取公积金余额,有两套住房的可提取60%。同时支持“既提又贷”模式。

线索:

此次新规可能刺激住房市场,提升购房者的支付能力,进而推动房地产投资的回暖。此外,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放宽可能吸引更多家庭进行购房,带动相关市场(如建筑材料、装饰等)的增长。投资者需关注政策实施后的市场反应,预判风险与机遇,尤其是在深圳及周边地区。

正文:

近日,广东深圳发布了新版《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实施。新规新增了多项住房消费类提取情形,特别是支持购房首付款提取,允许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住房时,在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之前提取住房公积金以筹集首付款。

根据规定,家庭名下如果有一套住房,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若有两套住房,则可提取账户余额的60%。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尚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购房首付款。

此外,职工为筹集购房首付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计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用于计算购房贷款的可贷额度,真正实现了“既提又贷”。例如,若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0万元,全额提取用于购房首付款后,仍可申请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柜台办理购房首付款提取时,还可以同时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以便一次性完成多个申请环节。

新规还新增了购房税款提取,并将异地购房还贷提取的支持范围扩大到全国。同时,加入了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以及回迁增加面积住房的提取业务,以推动深圳的城市更新和改造进程。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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