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
自2024年12月1日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来,新扩围的21个省份地下水和特种取用水量明显下降。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到9.4万户,较2024年增长26.9%;水资源税收入189.6亿元,同比增长18.5%。共减征税款4395万元,为369户企业提供了税收优惠。
线索:
水资源税改革带来的地下水和特种水取用量的下降,显示出政策的有效性与执行力。这为相关企业在节约用水、进行水资源管理上的投资提供了机遇。同时,降低的用水成本和税收优惠可能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到环保和节能减排项目中,但监测和遵循税收政策的合规性带来的监管风险需谨慎处置。
正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消息,自2024年12月1日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来,21个新扩围省份的地下水和特种取用水量显著减少,税收调节作用发挥突出。最新数据显示,实施水资源费改税后,新扩围21个省份的水资源税申报户数已达到9.4万户,相较于2024年水资源费缴费户数提升了26.9%。此外,水资源税收入达到189.6亿元,比2024年同期增加了18.5%。改革后,形成了“超耗多缴税、节水享优惠”的激励机制,企业对于节水的意识和进行节水改造的积极性得到了增强。全国范围内已有369户企业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符合享受水资源税优惠政策的条件,因此减征税款4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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