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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加大对财务造假的监管力度

2025-07-17

数据:

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实施全方位追责,自2024年7月以来,开出165张行政罚单,罚没金额约37亿元。刑事责任追究加强,报告还涉及首要和协同责任人。

线索:

多部门建立综合惩防体系并强力打击财务造假,可能带来更严格的市场监管和合规要求。投资者需关注被罚企业的后续表现及潜在的投资风险,同时注意刑事责任追责对相关公司的市场影响。长期来看,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将显著提升,也可能导致资本市场生态的改善。

正文:

监管部门始终对财务造假保持全方位、立体化的追责和打击力度。自2024年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来,已过去一年。在这一年中,行政处罚数量显著增加,追查不仅针对首要责任人,还有对协同者的惩处,刑事追责力度也加大,多起典型案件遭到重罚,民事赔偿途径日益宽广,特别是代表人诉讼正逐渐常态化。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指出,过去一年,财务造假打击措施显著增强,整合近多部门的惩防体系并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中介机构责任的审查,形成震慑效应,监管层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财务造假等严重扰乱市场行为。监管机构通过精准锁定市场中的不良企业,释放出将会严惩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

例如,ST苏吴在7月14日公告中表示,已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持续多年财务造假,拟被罚款1000万元,并可能触发退市机制。证监会还拟对公司董事长处以1500万元罚款,以及为期十年的市场禁入。类似的情况在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中也出现,证监会首次对模仿者也进行同步追责,显示出监管力度的增强。

自发布《意见》以来,证监会已对财务造假开出165张罚单,罚没金额约为37亿元,涉及企业和个人多方面的主体。同时,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关键少数”的责任,并针对保荐、审计及法律中介的失职进行全面监管,确保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在对财务造假的打击中,需要一个全面的惩治体系。近期,ST起步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因财务造假被起诉至检察院,这说明行政处罚后仍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继续协作,建立了更为完善的第三方线索移送机制。证监会还强调了对配合造假方待处理情形的多种处理措施,意在共同维护市场生态。

对于财务造假等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不仅需要行政处罚,还需要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相结合,以形成立体化的约束体系。近年来,紫晶存储案及其他特定案件的民事赔偿表现,表明违法者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以遏制不当行为并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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