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这一政策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措施,旨在增强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基础,保护市场秩序与公平性。新规自2026年1月12日起实施,存量投资者需在3个月内完成相关报告。
线索:
这项新规可能为投资者带来合规性的挑战,特别是在报告要求和填报细则方面,未能满足将可能导致监管措施。此外,增强的监管措施有可能抑制部分短期交易活动,影响市场流动性。然而,这也可能为合规服务公司提供新的市场机会,尤其是帮助投资者适应新规和处理程序化交易报告的咨询与软件服务。
正文:
上交所与深交所分别发布了沪股通及深股通投资者的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这些指引旨在将沪股通和深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的范围内,落实证券法和有关程序化交易的管理规定。
交易所指出,这一举措将有助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基础,并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从而维护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和公平。此前,两大交易所就相关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吸收了市场各方的反映。新规与内地现有程序化交易报告的规定一致,并兼顾香港市场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及填报字段进行了调整。同时,为市场提供了充分的准备时间。
在报告主体方面,将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BCAN码)作为基础进行报告。报告流程为北向投资者向香港经纪商报告,再由香港联交所将信息转给沪深交易所。报告内容和监管要求与境内整体保持一致,对于违反报告义务的主体,沪深交易所可请香港联交所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这一报告指引将于2026年1月12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后3个月内,存量投资者需完成相应报告。未来,沪深交易所将与证监会合作,强化与香港联交所的跨境监管协作,提供培训和规则解读,确保新规的顺利执行。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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