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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规调整保障性住房促进城市更新

2025-06-23

数据: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新规,允许配售型保障房按比例调整为商品房。具体规定存量项目中可将40%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转为商品房。

线索:

此次政策调整有助于提升存量项目的流动性,可能激励开发商重新启动未开工项目。同时,有利于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缓解开发主体的压力,推动城市更新的进程。不过,也可能存在风险,如开发商在调减保障房的同时未能有效推出商品房,或市场需求不足导致项目再次停滞。

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最近印发了《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引发广泛关注。根据这一新规,深圳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中的保障性住房需要与其他用房类型进行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对于那些无法移交用地的保障性住房,需与商品住房同时设计、建设和交付。

根据业内人士分析,新规有两大亮点:首先,政策允许存量项目中的出售型保障房转为商品房,已批准但未开工的项目可以将40%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调整为商品房;其次,对于新增项目或尚未通过的单元规划,明确了新的保障房配建移交规则。

该政策适用于在《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施行前已审批但未开工的城市更新项目。开发企业可以在以下两种保障房类型转换规则中选择:一是40%转为商品住房,剩余60%无偿移交给政府;二是将50%转为商品住房,50%调整为公共租赁或保障性租赁住房,从而优化保障房结构。

政策制定者表示,这种差异化的配建比例与动态调节机制,结合用地免缴地价和简化审批流程的激励措施,将提升开发商的参与积极性。分析人士指出,新规不仅增加了保障房的多渠道供应,减轻开发商压力,还保障了开发主体的利润空间,推动城市更新的进程。

尽管市场面临下行压力,深圳的这一政策旨在调动存量项目的积极性,让资金流动性提高,同时解决回迁安置和不良资产等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分析认为,这标志着深圳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探索中迈出关键一步,推动住房市场向“保障房与商品房双轨并行”转型。

发布时间:

2025-06-20 18: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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