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
央行、外汇局发布《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可自如调回,且可自主选择结汇方式。
线索:
此通知旨在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相关的资金管理政策,简化企业的跨境融资流程,并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作为优化的一部分,企业在进行资金调回时拥有更多的选择与自主权,可能会吸引更多企业选择境外上市。但同时,对市场也可能带来资金流动风险,企业需要关注外汇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正文: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通知的发布旨在统一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外币管理政策,提高跨境融资的便利性及一致性。
通知指出,境外上市募集的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的资金可以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同时,相关资金可以通过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进行汇出入。如果资金以人民币调回,还可使用境内企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此外, H股“全流通”上市企业可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向股东派发分红款。
这一政策允许境外上市募集的资金以外币调回,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能够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外汇风险管理方式,利用银行或券商进行即期结售汇及套期保值交易。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本外币的管理政策,二是灵活便利的资金使用及外汇风险管理,三是简化管理程序及放宽登记时限要求,以及四是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具体来讲,除上市企业回购和增持的相关登记,其他登记方式将由外汇局办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且降低了登记时限要求。
通知还强调,原则上境外上市募集的资金或股份转让所得应及时汇回境内,若有剩余资金或交易未成功,须迅速返还。同时,对于需要在境外使用的合理需求,企业在上市前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在境外进行直接投资或放款。
此次政策优化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融资效率与便利程度,促进高水平金融开放。
发布时间:
2025-05-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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