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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支持封闭式另类资产基金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强调合资格基金可申请批准。另类资产包括房地产、私募股权、对冲基金等,流动性相对较低。新指引预计可使市值达7.8亿港元的基金顺利上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投资选择。
线索:
香港证监会的监管措施有望吸引更多另类资产基金上市,这可能为投资者带来新的投资机会,但也伴随高风险和复杂的投资特性。投资者需谨慎评估自身对另类资产的理解和风险承受能力,以应对市场的不确定性。
正文:
香港证监会在2月17日发布通函,明确了关于封闭式另类资产基金上市的监管规定,以促进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挂牌。这些基金在现有监管体系下已能获得认可,并不受到上市的限制。香港证监会表示,欢迎合格的另类资产基金来港上市。
所谓另类资产是指不同于传统股票、债券和现金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私募股权、对冲基金、大宗商品、艺术品、收藏品、基础设施和虚拟货币等。其特点通常是流动性较低、估值复杂、市场透明度有限,风险和收益特征与传统资产显著不同,因此监管机构对这类投资的监管更加严格。例如,2018年,香港证监会因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违反监管规定而对其处以400万港元的罚款,涉及130名客户在未被评估资格的情况下使用另类交易平台Citi Match。
新发布的监管指引与香港特区政府在2024年施政报告中提到的拓宽私募基金销售渠道的规划相一致。通函详细说明了如何认可主要投资于私募和流通性较低资产的封闭式基金。一个重要准则是,寻求认可的另类资产基金需要具备较大的规模,市值预期达到7.8亿港元(约1亿美元),并根据具体基金的投资策略,能够持续生成稳定的收入。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的执行董事蔡凤仪表示,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其特点之一就是为投资者提供多种类型的投资产品,市场正在为封闭式另类资产基金铺平道路。她进一步指出,随着监管规定的进一步明确,封闭式另类资产基金有潜力成为新兴资产类别,投资者可以借此机会分散投资组合,投资于由合资格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平衡私募资产组合。
为了平衡这些基金可能带来的利益与风险,香港证监会规定中介人在为客户执行交易前,必须评估客户对复杂产品的理解程度,并确保客户的净资产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
发布时间:
2025-02-18 0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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