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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报销促进使用效率

2025-02-10

数据:

自2025年2月28日起,北京市医保局将200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常用药和名贵药材。参保患者与医保基金按规定分担费用,实施网上采购优先选用质优价廉药品。

线索:

这一政策可能为中药企业带来新的商业机会,尤其是那些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同时,相关医疗机构需要完善信息系统以适应新的医保政策,可能涉及额外的技术投资和合规风险。同时,市场上药品价格的波动以及患者自付费用的增加也可能会影响医疗服务的接受度。

正文: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于近日发布通知,自2025年2月28日起,将200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标准。这些中药配方颗粒包括板蓝根、丹参、甘草等常用药以及人参、灵芝等名贵药材,还有炒酸枣仁等炮制品。

根据新的医保政策,参保患者使用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时,费用将按实际销售价格与医保基金共同分担;而若使用的药品价格超过支付标准,则超出的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除了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医保支付标准以内的部分依然由患者和医保基金按照规定分担。

北京市医疗机构的中药配方颗粒必须全部实行网上采购,优先选择质量高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对于网下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基金原则上不予支付。各级医保部门需及时优化信息系统,注重中药配方颗粒的数据治理,并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价格的监测,采取监管措施。

此通知自2025年2月28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

2025-02-09 13: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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