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
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已经完成,共划定地下水超采区面积26.76万平方公里,其中浅层地下水超采区14.43万平方公里,深层承压水超采区13.27万平方公里。与2015年相比,超采区数量从21个减少到18个,超采总面积减少1.95万平方公里,超采量减少31.9%(50.3亿立方米),严重超采区面积减少51% (8.83万平方公里)。
线索:
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的完成和超采量的减少,表明中国在地下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这可能为水资源相关投资带来机遇,例如水处理技术、节水设备和可再生水利用项目等。同时,政府对水资源的管理和执法力度加大,也可能带来相关政策和法律风险需要关注。
正文:
近日,水利部宣布,历时三年的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本次工作摸清了全国地下水超采状况,并综合划定了各个地区的地下水超采区。
根据划定结果,全国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的总面积为26.76万平方公里,其中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为14.43万平方公里,这些区主要分布在天山南北麓、吐哈盆地、黄淮地区、河西走廊、京津冀平原、西辽河流域、鄂尔多斯台地、汾渭谷地和三江平原。而深层承压水超采区面积为13.27万平方公里,包括与浅层重叠的区域,大约0.94万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黄淮地区、京津冀平原和辽河下游平原。
与2015年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结果相比,此次划定显示出中国地下水超采治理取得了积极进展。首先,存在超采情况的省份数量从21个减少到18个。其次,地下水超采区的总面积相较于上一轮减少了1.95万平方公里,下降幅度为6.8%。第三,超采量较之前减少了50.3亿立方米,比例达到31.9%。最后,严重超采区的面积较上一轮也减少了8.83万平方公里,下降幅度为51%。这些数据表明,中国在地下水的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
2025-01-20 14: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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