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筹。
2. 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3. 金融机构应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
利好:
无
利空:
无
标签: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源头治理
原文发布时间:2024-06-28T21:01:00
要点:
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筹。
2. 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3. 金融机构应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
利好:
无
利空:
无
标签: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源头治理
原文发布时间:2024-06-28T2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