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南昌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认定住房套数。
2. 首套房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二套房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3. 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购买第三套房者,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利好:
无
利空:
1. 房地产开发(-100):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提高购房首付比例,限制住房贷款发放,对房地产行业产生利空影响。
2. 房地产服务(-90):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减少住房交易,对房地产服务业产生利空影响。
3. 建材(-85):房地产开发受限,建材需求减少,对建材行业产生利空影响。
标签:认房不认贷,公积金贷款
原文发布时间:2024-06-18T16: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