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截止2024年5月,我国民营经济主体总量为18045万户,民营企业5517.7万户,个体工商户12527.3万户。
2. 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占比稳步提升,在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分别达到96.1%和94.4%。
3. 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民营经济主体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天津、河北、浙江分别为97.1%、96.7%、96.9%。
利好:
无
利空:
无
标签:民营经济,高新技术产业
原文发布时间:2024-06-13T2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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