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青年就业见习范围: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高校在校生(毕业学年)、对口支援藏区的高校毕业生、中国台湾高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2. 见习人员权益:每月基本生活费不少于21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就业后续服务(留用则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未留用则提供就业推荐、指导和培训)。
3. 见习基地补贴标准:
– 基本生活费补贴:每人每月1300元,补贴期限1-12个月。
– 留用人员差额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含)以上,每人每月200元。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一次性100元。
利好:
无
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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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青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保险保障,就业服务,留用人员差额补贴
原文发布时间:2024-05-30T20: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