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强化部门协同,严格落实对应去化周期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
2. 统筹“市场+保障”住宅用地供应,按需定供,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3. 建立住宅用地供应双向调节机制,对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36个月的城市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
4. 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土地供应,盘活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5.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和存量用地盘活,依法收回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的闲置住宅用地。
6.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住宅用地供应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同,依法依规做好购地资质审核和资金监管。
7.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落实住宅用地供应要求。
利好:
无
利空:
1. 房地产开发:-100
2. 房地产服务:-90
3. 工程建设:-85
4. 装修建材:-80
标签:加强协同,按需供应
原文发布时间:2024-05-07T1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