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截至202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已对8起拒收现金法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
2. 因拒收现金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例涉及学校、保险公司、汽车销售公司、邮政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快餐店等实体。
3. 未被处罚但存在轻微拒收现金行为的案例涉及学校食堂、餐饮店、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单位、咖啡店、停车场、超市、加油站等实体。
4. 典型拒收现金案例提示经营主体应设立现金收付通道、提升工作人员守法意识、尊重公众用现金的需要。
5. 公布典型案例旨在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众使用现金的权利。
利好:
无
利空:
无
标签:拒收现金,法人主体,学校,公司,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众用现金权
原文发布时间:2024-05-06T16: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