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发布征求意见稿。
2. 新支付业务分类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过渡期最长5年。
3. 《实施细则》明确新旧业务衔接,不影响支付机构许可范围及用户体验。
4. 《实施细则》细化监管规定,保证监管穿透性和全面性。
5. 过渡期内,支付机构需满足《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否则需终止业务。
6. 过渡期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可长达5年。
利好:
无
利空:
无
标签:新支付细则,新业务分类,过渡期,监管穿透,逾期不符规定
原文发布时间:2024-04-24T08: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