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全国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服务超10亿个人和数千万商户。
2. 持牌支付机构中,约30家支付机构未满足实缴资本1亿元的监管要求。
3. 支付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附加值增加人民币500万元。
4. 财付通增加注册资本至153亿元。
5. 《实施细则》设置了12个月过渡期,确保支付机构业务连续性和用户体验。
6. 《实施细则》细化用户权益保障机制,收费调整应提前30日公示。
7. 《实施细则》向机构提出了适度的要求,未来支付行业将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8. 支付机构应从内部多方面完善金融消保制度。
利好:
无
利空:
无。
标签:支付机构监管,用户保障机制,行业发展质量
原文发布时间:2024-04-24T08: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