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9日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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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明节期间,河南洛阳、江西婺源、贵州贵安、西藏林芝等地的赏花经济火爆。
2. 莫愁湖畔海棠花会等活动,加强了赏花与传统文化的融合。
3. 樱花糕、桃花酥等花卉小吃受到好评,产业链条得以延伸。
4. 赏花+模式涌现,各地依托自身特色打造消费新场景。
5. 近郊微度假、短途生态游受欢迎,徒步、骑行、自驾是热门出行方式。
6. 户外露营兴起,轻量化装备俘获年轻人。
7. 露营展现了现代人生活态度的转变,开启了社交方式的新潮流。
8. 专家指出,春日经济是接触型消费和文旅消费的显著表现,是消费者需求释放的积极信号。
1. 清明假期全国国内旅游出游1.19亿人次,国内游客出游花费539.5亿元。
2. 美团数据显示,“赏花”“踏春”搜索量环比增长超6倍,门票订单量同比增长近7倍。
3. 国内2023年出游人次同比增长93.3%,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同比增长140.3%。
4. 踏春赏花火爆反映文旅消费需求旺盛、消费升级、供给创新、美丽中国建设成果支撑。
1. 截至去年底,我国网购用户超过9亿人,在线旅行预订用户超过5亿人。
2. 去年全国网络消费诉求占全部诉求的56%。
3. 《条例》新规包括:禁止“刷单炒信”、禁止“强制搭售”、禁止“大数据杀熟”、规范“自动续费”、保障“无理由退货”。
1.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多方参与,需形成共同治理体系,包括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2. 为加强政府保护,条例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强指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细化行政部门职责,包括处理投诉举报、开展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等。
3. 条例首次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上升为法定义务,创新消费领域信用体系,让消费者参与成为监督力量,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深刻影响了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2. 《条例》重点在细化经营者义务、强化国家保护、完善争议解决等方面作出规定。
3. 《条例》全面加大了对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保护力度。
4. 《条例》作为基础性、综合性的一般法,各领域的经营行为都要遵循其规定。
5. 《条例》对直播带货、大数据杀熟等新领域新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
6. 《条例》完善消费纠纷先行和解、行政调解等机制,把更多纠纷化解在源头。
7. 《条例》强化社会监督和信用约束,更好发挥消费者及消协组织的作用。
8. 《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
1. 在丹麦,丹麦企业看好中国经济发展前景。
2. 在德国,“投资中国”系列活动吸引德国工商界代表超 300 人参加。
3. 2023 年,中国推出吸引外资和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等政策。
4. 2023 年德国对华直接投资总额达到 119 亿欧元,较上一年增长 4.3%。
5. 桥水基金创始人达利欧认为,中国市场仍有不错的投资机会。
6. 苹果公司 CEO 库克称,世界上没有任何供应链比中国更重要。
1. 绿色是新质生产力自身鲜明特征,并贯穿其全生命周期。
2.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是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举措,涵盖产业结构、能源、资源等领域。
3.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需推动重点领域和环节,同时强化科技创新和政策保障。
1. 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共21项。
2. 边民互市贸易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包括国家禁止出口、应征出口关税、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
3. 今后将动态调整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
1.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规范预付式消费提出了三个重点要求,包括:设立书面合同、强化按约履行、明确事中告知。
2. 书面合同应明确商品或服务内容、价款、预付款退还、违约责任等事项,强化经营者履约约束。
3. 经营者未按约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可要求履行或退还预付款,并有权解除合同。
4. 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停业或迁移场所,须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或退还预付款。
5. 《条例》规定,押金退还方式、程序、时限需提前约定,扣除押金应以实际损失为标准,避免退款纠纷。
1. 近九成消费者遭遇过霸王条款。
2. 2023年相关诉求数量为2021年的3.3倍。
3. 《条例》禁止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免责、减轻自身责任或加重消费者责任。
4. 格式条款须显著提醒消费者重要内容并说明。
5. 行业惯例不得成为拒绝退订或收取高额违约金的理由。
6. 经营者不得限定争议仅能通过仲裁解决或仅能在其住所地法院管辖。
7. 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纠正、处罚霸王条款问题。
8. 可使用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查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