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接其资产、负债、业务、机构和员工。
2. 吸收合并应在批复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对吸收合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利好:
无
利空:
无
标签:新疆银行,库尔勒银行,并购,监管
原文发布时间:2024-04-09T14:53:00
要点:
1.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接其资产、负债、业务、机构和员工。
2. 吸收合并应在批复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对吸收合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利好:
无
利空:
无
标签:新疆银行,库尔勒银行,并购,监管
原文发布时间:2024-04-09T14: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