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规范预付式消费提出了三个重点要求,包括:设立书面合同、强化按约履行、明确事中告知。
2. 书面合同应明确商品或服务内容、价款、预付款退还、违约责任等事项,强化经营者履约约束。
3. 经营者未按约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可要求履行或退还预付款,并有权解除合同。
4. 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停业或迁移场所,须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或退还预付款。
5. 《条例》规定,押金退还方式、程序、时限需提前约定,扣除押金应以实际损失为标准,避免退款纠纷。
利好:
无
利空:
1. 装修装饰(-90):新规强调书面合同和事中告知,对预付式装修消费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可能影响装修装饰行业的预付款和合同履行。
2. 家电(-85):预付式消费限制将影响家电行业中常见的家用电器预付款销售模式。
3. 旅游酒店(-80):预付式消费新规对酒店预订和旅游团费预付等方面提出了限制,可能会影响旅游和酒店业的预付款收入。
标签:书面合同,履约责任,重大风险告知,押金退还
原文发布时间:2024-04-09T11: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