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多方参与,需形成共同治理体系,包括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2. 为加强政府保护,条例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强指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细化行政部门职责,包括处理投诉举报、开展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等。
3. 条例首次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上升为法定义务,创新消费领域信用体系,让消费者参与成为监督力量,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利好:
无
利空:
无
标签:市场监管条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 多方共同治理, 明晰分工, 公示投诉信息, 创新信用体系, 消费者参与, 社会监督
原文发布时间:2024-04-09T1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