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试点日期:2024年4月1日
2. 试点期限:一年
3. 试点范围:新疆兵团试点师市与外省市试点地市工伤职工
4. 参保条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等并满足一定居住/工作时长等条件
5. 试点内容:无第三方责任的住院工伤医疗费、住院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
6. 定点医疗机构:新疆兵团医院等5家医院
7. 康复机构:新疆兵团医院等4家医院
8. 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德林义肢康复器材(成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9. 办理流程: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利好:
无
利空:
无
标签:工伤医疗保障,外省试点,新疆兵团,第三方责任
原文发布时间:2024-04-03T18: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