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进行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
2. 申请人主张,由于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请求维持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的反倾销措施。
3. 申请人符合相关规定,具有代表性,有资格代表中国间苯二酚产业提出申请。
4. 复审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 复审调查范围与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范围一致,调查内容为倾销和损害是否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利好:
无
利空:
1. 化学制品:-90 (日本是间苯二酚的主要出口国之一,反倾销措施可能会对从日本进口间苯二酚的中国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标签:反倾销,间苯二酚,商务部,日本,倾销,损害
原文发布时间:2024-03-22T11: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