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2023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办理,时间为3月1日-6月30日。
2. 居民个人需汇总工资薪金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办理汇算结清税款。
3. 非居民个人、分类所得(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无需参与汇算。
4.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或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者,无需办理汇算。
利好:
无
利空:
无
标签: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3月1日至6月30日,工资薪金,四项综合所得,非居民个人,分类所得
原文发布时间:2024-03-01T14: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