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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新规3月1日起施行,涉及档案工作、食品安全、快递管理、税务发票、中泰互免签、养老保险、医保缴费互认、医疗服务价格、房屋装修、停车管理、国际船舶登记等。

要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重点规定完善档案工作机制、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等内容。

2.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自3月1日起施行。

3.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明确快递企业不得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投递快件。

4.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明确事故发生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对事故罚款金额做出具体规定。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3月1日起施行,强调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法律效力相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3月1日正式生效,中国和泰国互免签证。

7. 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20%,不影响养老保险待遇。

8. 《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自3月1日起施行,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实现互认。

9.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自3月1日起实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10. 《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房屋装修人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11. 《济南市停车条例》3月1日起施行,明确重要交通枢纽和公共停车场的免费停车时间不少于15分钟和30分钟。

12. 《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3月1日起施行,放宽国际船舶登记主体限制,扩大登记范围。

利好:

利空:

标签:档案工作,食品安全,快递管理,税务发票,中泰互免签,养老保险,医保缴费互认,医疗服务价格,房屋装修,停车管理,国际船舶登记

原文发布时间:2024-02-28T08: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