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北京市住建委拟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单次收取超3个月租金的住房租赁企业,需将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
2. 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招标选定的银行建立,管理押金以及相应的租金。
3. 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一个工作日内,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提出押金、租金退还意见,承租人同意退还意见的,押金、租金按退还意见退还。
4. 承租人可通过合同备案编号等信息查询本人在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
5. 对于未履行押金托管与租金监管或存在经营风险的,可以暂停向住房租赁企业拨付租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由各区住建房管部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拨付。
6. 对未按照规定履行押金托管、租金监管,或者未按期退还剩余押金、租金的,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7. 鼓励在押金托管、租金监管中使用数字人民币,保障租赁当事人押金、租金安全。
利好:
无
利空:
1. 房地产服务:影响程度:-90
原因:新规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将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这将增加租赁企业的资金成本,降低租赁企业的利润,抑制房地产服务行业的发展。
2. 房地产开发:影响程度:-85
原因:新规将抑制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发展,进而减少对房地产开发的需求,导致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增长放缓。
3. 建筑材料:影响程度:-80
原因:房地产开发的减少将导致对建筑材料的需求下降,建筑材料行业将受到负面影响。
标签:租金監管,單次收取超3個月租金,押金,租金安全,數字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