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1. 辽宁省决定在全省实施辽宁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3000人左右,到2030年累计培养培训不少于2万人。
2. 培育对象包括省内在岗或拟从事数字经济领域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3. 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开展培训。
4. 结业考核合格的由培训机构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培训合格证书,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
5. 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6.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等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积极组织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7. 在数字技术领域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对在各级各类技术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的数字技术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利好:
无
利空:
无
标签: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激励